关于公布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21〕21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经组织专家审核,确定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35项(附件1),通过结题验收32项、撤销立项2项(附件2),并给予每个立项项目研究经费0.3万元。各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须认真按照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期完成研究工作。对因超过研究期限予以撤销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改及教育规划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 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